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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学科建设办公室是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学科结构调整工作。   

    2.负责制定学科建设相关的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执行。  

    3.负责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立项建设及申报工作。

    4.负责国家、省级重点学科的组织申报以及校级重点学科的遴选工作,做好各级重点学科的日常建设管理和评估考核工作。  

    5.配合人事管理部门做好学科带头人、学术团队的引进工作,协助各学科做好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遴选、培养等工作。

    6.配合科研管理部门和相关学科做好各级学科平台(基地、中心、实验室等)的规划、论证、管理等工作。

    7.负责学科建设经费预算及管理,会同财务处、监审处做好学科建设经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学科建设管理系统信息库、网站建设,以及学科建设各类文件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9.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院校学科建设部门的联系工作。

    10.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