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科:
根据《重点学科建设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学校将对2024年各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博士点培育学科:教育、数学。
2.省级重点学科(包括特色骨干学科群主要支撑学科):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地理学、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
3.校级重点学科:体育学、中国史、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旅游管理、音乐、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
二、考核内容
1.博士点培育学科填写《博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简况表》和《基本条件对照表》,撰写本学科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省级重点学科(包括特色骨干学科群主要支撑学科)填写2024年重点学科考核绩效统计表(附件1)和建设绩效一览表(附件2),撰写本学科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校级重点学科填写2024年重点学科考核绩效统计表(附件1)和建设绩效一览表(附件2),撰写本学科年度工作总结。
4.对年度建设情况进行PPT汇报,博士点培育学科时间为10分钟以内,省级重点学科8分钟以内,校级重点学科6分钟以内。
三、相关要求
1.各学科要如实总结上报建设情况,绩效统计表和PPT汇报的数据应保持一致,不得虚报数据。学校将组织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建设绩效进行考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学科年度建设经费奖励。
2.各学科要以年度考核为契机,认真分析本学科建设现状,查摆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学科内涵建设,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增强学科综合实力。
3.请各学科于2025年1月3日前将考核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科办,并提交纸质版1份,需加盖公章。PPT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娟 孙兰银 联系方式:6392663
电子邮箱: xysyxkb@163.com
附件:1.2024年重点学科考核绩效统计表
2.2024年重点学科建设绩效一览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