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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点学科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4 点击数:

各相关学科:

根据《重点学科建设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学校将对2023年各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省级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校级重点学科:法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史、地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

二、考核内容

1.填写2023年重点学科考核绩效统计表(附件12)和建设绩效一览表(附件3)。

2.撰写本学科年度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本年度学科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3.对年度建设情况进行PPT汇报,省级重点学科时间为8分钟以内,校级重点学科5分钟以内。

4.省级重点学科另需提交本年度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三、相关要求

1各学科要如实总结上报建设情况,绩效统计表和PPT汇报的数据应保持一致,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数据。学校将组织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建设绩效进行考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学科年度建设经费奖励。

2各学科要以年度考核为契机,认真分析本学科建设现状,查摆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学科内涵建设,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增强学科综合实力。

3请各学科111日前将考核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科办,纸质版需加盖公章。PPT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娟 孙兰银    联系方式:6392663

电子邮箱: xysyxkb@163.com

 

附件:12023年省级重点学科考核绩效统计表

22023年校级重点学科考核绩效统计表

32023年重点学科建设绩效一览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