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科:
根据《重点学科建设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学校将对2023年各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省级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校级重点学科:法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史、地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
二、考核内容
1.填写2023年重点学科考核绩效统计表(附件1、2)和建设绩效一览表(附件3)。
2.撰写本学科年度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本年度学科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3.对年度建设情况进行PPT汇报,省级重点学科时间为8分钟以内,校级重点学科5分钟以内。
4.省级重点学科另需提交本年度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三、相关要求
1.各学科要如实总结上报建设情况,绩效统计表和PPT汇报的数据应保持一致,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数据。学校将组织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建设绩效进行考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学科年度建设经费奖励。
2.各学科要以年度考核为契机,认真分析本学科建设现状,查摆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学科内涵建设,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增强学科综合实力。
3.请各学科于1月11日前将考核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科办,纸质版需加盖公章。PPT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娟 孙兰银 联系方式:6392663
电子邮箱: xysyxkb@163.com
附件:1.2023年省级重点学科考核绩效统计表
2.2023年校级重点学科考核绩效统计表
3.2023年重点学科建设绩效一览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