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28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2023-2027 年)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和学校相关文件,经报请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十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和第九批校级重点学科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重点学科

1.我校本次可申报河南省重点学科8个。作为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我校在此次申报中学校类别属于B类,应重点布局应用学科,服务河南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

2.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学科名称和代码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

3.特色骨干学科群及其包含的学科是我省学科建设体系的其他类别,不参与本次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其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方向带头人不得作为学科成员参加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新兴交叉学科除外)。根据我校3个特色骨干学科群申报情况,生物学、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中国史、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不能参与本次重点学科申报。

校级重点学科

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为2024—2027年,相关申报条件参照省级重点学科执行,申报材料按照省级重点学科填写。

、申报安排

1.各申报学科按照《通知》中工作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填写《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支撑材料》。

2.各申报学科于9月1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xysyxkb@163.com

3.学校9月10日之前完成申报建设学科的遴选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学科材料进行评审,各拟立项建设学科根据反馈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工作要求

1.各学科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论证申报工作,梳理学科建设成果,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完善优化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严重失实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2.各学科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填写材料,不得随意改动字体、字号及表格样式等确保不出现形式错误

3.按照时间节点、规范格式要求提交材料

联系人:杨 兰银

联系电话:6392663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7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