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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9-10-21 点击数:

 

 

 

 

 


教办研〔2019422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加强省重点学科建设过程管理,推动省重点学科建设水平提升,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76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教高〔2018〕1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教高〔2018〕119号)等文件公布立项的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参加中期检查。各学科依据《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对立项以来的建设成效和问题进行全面检视,对建设目标和预期标志性成果对标检查,真实准确地核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在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用数据和事实说话,重点考察建设效果与建设目标的符合度、预期标志性成果的达成度以及各高校在政策、资源、经费等方面对重点学科的支持情况。各高校要对标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关于学科建设的新要求,对标期中和期满建设目标,认真分析建设现状与建设目标存在的差距,在此基础上查摆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增强重点学科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匹配度,进一步推动重点学科产成果、出人才。

二、工作程序

(一)单位自查。2019年秋季学期结束前,各高校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各学科填写《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中期建设情况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中期建设情况表》),各高校对《中期建设情况表》进行审核,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审核意见,并撰写本校中期自评工作报告。

(二)材料公示。省教育厅将高校审核过的《中期建设情况表》在省学位办官方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并对提出的异议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专家评议。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公示无异议的材料进行初审,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给出专家评议结果。

(四)实地检查。在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省教育厅抽取部分学科进行实地检查。

(五)综合评定。根据专家评议和实地检查情况,综合评定各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结果并予以公布。

三、结果运用

中期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学科数量为参评学科数的10%左右。学校自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科最终结论为“不合格”;学校未组织自评或逾期未提交自评报告的,学科最终结论全部为“不合格”;学校自评“合格”而专家抽查结论为“不合格”的最终结论为不合格。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对中期检查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科给予适当奖补;学校自评“不合格”的学科,各高校要主动加大支持和建设力度,明确整改措施;对其他最终结论为“不合格”的学科,省教育厅将予以通报,约谈学校分管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自查阶段,各学科原则上应邀请2名以上校外同行专家参与评议。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中期建设情况表》,所填成果必须为本学科产出成果,严禁挪用其他学科的资源。各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专家评议,干扰评议工作。对材料弄虚作假和违反工作纪律的高校,省教育厅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高校务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本校中期自评工作报告、中期自评结果汇总表、各学科《中期建设情况表》、标志性成果支撑材料等撰写完毕,各学科支撑材料应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合订本,同时登录网上填报系统(网址以后通知)填写基本数据库。纸质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由学校存档两套备查。电子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包括本校中期自评工作报告(Word和Pdf格式,命名格式为学校代码学校名称中期自评工作报告,示例:10459郑州大学中期自评工作报告)、中期自评结果汇总表(Word和Pdf格式,命名格式为学校代码学校名称中期自评结果汇总表,示例:10459郑州大学中期自评结果汇总表)、各学科《中期建设情况表》(Word和Pdf格式,命名格式为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科代码学科名称中期建设情况表,示例:10459郑州大学0101哲学中期建设情况表)、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科代码学科名称支撑材料,示例:10459郑州大学0101哲学支撑材料)放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校代码学校名称省重点学科中期自评(示例:10459郑州大学省重点学科中期自评),压缩成Rar格式后发送至553572687@qq.com。以上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岳德胜、杨超

联系电话:0371-69691688、69691783

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30房间

 

 

附件:1.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中期自评工作报告

2.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中期自评结果汇总表

3.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中期建设情况表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