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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批校级重点建设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科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2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信阳师范学院2011-2020年学科建设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学科内涵建设,打造学科品牌,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科体系,更好的服务于豫南及中原经济区建设,同时也为博士、硕士授权一级学科立项以及省级重点学科申报建设工作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开展第六批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及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设置及建设目标

我校重点建设学科原则上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1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1)中规定的一级学科目录设置。本批次遴选的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分为三个层次,建设周期4年(2012-2015)。第一层次的建设目标是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建成一级省级重点学科;第二层次的建设目标是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省级重点学科;第三层次的建设目标是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以利于学校优化学科布局,完善学科体系。

二、申报条件

1.学科基础  申报第一层次校重点建设学科须具备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已基本达到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水平;申报第二层次校重点建设学科应涵盖有二级学科硕士点或已基本达到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水平(见附件2);申报第一、二层次校重点建设学科应具有4个以上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申报第三层次校重点建设学科应具有24个明确和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

2.学术队伍  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及学缘结构比较合理,学术水平较高,团结协作精神良好的学科梯队。其中,学科带头人应是正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具有一定学术造诣,教学科研成绩显著,在国内外同行中有一定学术影响,并能在学科梯队中起核心、带头作用;每个学科方向须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学术带头人及3名以上中青年学术骨干。

3.科学研究  学科梯队整体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近五年取得了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目前承担有一定数量的纵横向科研项目,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能够开展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申报第一、二层次校级重点学科近五年科研成果应分别基本符合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最低要求(见附件3)。

4.教学与人才培养  已形成优良的学科教学团队,在教材建设、教研立项、教学成果、教学改革等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好的本科生、研究生培养质量,毕业生受到社会普遍好评。

5.工作条件  有一定数量较为先进的教学科研试验仪器设备,有较充足的国内外图书资料,能满足学科梯队成员开展科学研究以及规模培养本科生、研究生的需要。

三、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原则上限申报一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个别确有条件同时申报两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单位,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允许两个学科分别在不同层次上申报。不具有独立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参与二级学院联合申报,一般只负责建设重点学科的1-2个学科方向。

2.各申报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及其成果均不得在不同申报学科中交叉兼报。

四、遴选程序

1.学科申报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现状及可能达到的目标,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学科及层次,提出具体明确的学科建设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有效措施,并填写《信阳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申报简况表》(见附件4)、《信阳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20122015)目标任务书》(见附件5),同时报送本单位学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并将上述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于316日前报送研究生处。联系人:王家宏;联系方式:6392663    yjsc2711@163.com

2.材料审核  研究生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学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就申报层次合理性、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核。

3.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成立校级重点建设学科评审专家组对各申报学科进行评审;在听取各申报学科负责人汇报答辩的基础上,对各学科立项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审议,并据此提出是否立项的明确意见。

4.学校批准  评审结果提交到校学科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向全校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则由学校批准发文认定。 

 

附件:1.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版)

2.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3.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最低要求

        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最低要求

      4.信阳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申报简况表

      5.信阳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2012—2015)目标任务书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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