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已展开。现将《河南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2010〕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学院按照通知精神做好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和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制订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着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要求各有关高校把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纳入与学术型研究生相同培养管理,建立和完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助贷体系;从2010年起,国家在下达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时,新增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到2015年,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规模比例达1:1,实现硕士研究生教育从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战略性转变。为加快发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0]20号),要求各高校制定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请各有关学院根据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研究制定本学院今后6年(2010-2015年)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的需求。
二、关于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
此次开展的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共35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请各有关学院和单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组织力量,做好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并认真填写好申报表。申报表“申请单位意见”栏请简要阐明该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的必要性、已具备的条件或实力,并标明“经校硕士专业学位专家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属实,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申报”。
请各有关学院于6月1日前将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材料和《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报送校研究生处学科办。(yjsc2711@163.com 联系人王家宏; 联系电话:6392663。)
附件:1.河南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2010]2号)
2.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3.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