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已于11月20日发布(见附件),请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对照申报条件做好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准备工作。待省学位办正式下达我省增列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方式和限额后,学校将进一步组织安排此次申报与审核工作。
附件:
1.《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
2.专业学位类型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